唸書的時候讀過世界七大奇蹟,當中已有六個奇蹟不復存在,包括巴比倫空中花園、希臘宙斯神像,現存就只剩埃及的金字塔。於是,瑞士新七大奇蹟協會於2007年進行了全球投票,再選出新七大奇蹟,當中有中國的萬里長城、秘魯的馬丘比丘、印度的泰姬陵、巴西里約熱內盧的基督像……
如果,不久將來世界奇蹟要再大執位的話,我想,香港應該有機會佔一席位。
你可能會說:唔係嘛?香港何德何能?
會的,因為這幾年,香港發生的奇蹟多得很,而且鑊鑊新鮮鑊鑊甘。過去一整年,打砸搶燒殺人放火的叫做優秀公民,12個潛逃通緝犯竟然理直氣壯投訴被捕,最近再來一個全民付錢供養殺人犯……香港奇蹟之奇之多,相信可列世界第一。
逃犯修例風波的始作俑者、在台灣殺人後逃回香港的罪犯陳同佳,原來已經逍遙法外一年了。去年他曾在鏡頭前公開說,深感悔疚,會主動到台灣自首。然而,快一年了,陳同佳仍在香港,過著你我都及不上的生活。
如果不是死者潘曉穎媽媽日前接受記者訪問說出來,大部分香港人都不知道,原來殺人犯陳同佳一直安樂地住在政府提供的保護屋,由警察24小時看守保護,這些開支,花的當然是我們納稅人的公帑。
好食好住好安全,自首嘛?不急不急,總有機會的。
潘母在訪問中控訴說:「說好了自首,剛出獄不去,10月不去,台灣大選不去,農曆新年又不去,然後疫情來又說去不到,要等通關,總之諸多藉口,為何不堂堂正正出來面對?陳同佳你還在等甚麽?」
罪犯能躲避刑罰,當然是因為有人撐腰,潘母那天就向殺人犯的大後台特區政府鳴冤,她三問林鄭:
一,同為母親,如果你孩子被殺害,你感覺如何?
二,你保護陳同佳一年了,還要保護到幾時?十年、百年?還是終生?
三,要用納稅人的錢養陳同佳到甚麼時候?
潘曉穎離世兩年多,把她一屍兩命殺害、藏屍皮箱、再棄屍荒野的陳同佳,一直沒得到法律制裁,更有政府提供的免費房子、免費保鑣,身邊還有好心牧師為他長期作心靈輔導、為他的案子奔走、為他應對外界指責。
早知道香港人濫情,但沒想到竟濫情到一個地步,就是忘了誰是受害人、誰是施暴者?其實這種心態跟面對黑暴暴徒一模一樣。
牧師的大愛,為甚麼只惠及殺人犯?受害人家屬的心靈,不需要關顧嗎?特首的慈悲,為甚麼只用來保護罪人?潘曉穎父母給你們寫了十多封陳情書,你們由最初hea覆,到後來信都懶得回,沉寃不雪,卻一直包庇著殺人犯,這種香港價值觀和是非觀,實在堪稱世界第一大奇蹟,沒有之一。
原載:etnet
http://www.etnet.com.hk/www/tc/lifestyle/internationalaffairs/watwingyin/68208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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