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上周四表決通過,外界對於港版國安法案件由誰審理都好關注,同樣,本報Blogger鄭久慧亦有感,對於外籍法官是否應該繼續審理涉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的案件一事,都存在疑慮。
鄭久慧指出,香港終審庭有十多位非常任海外法官,有的甚至是英國現任的最高法院法官。但現時,海外法官在香港審案的類型並無限制,可算是包羅萬有,涉及香港警方、法定機構、政府部門、香港法例解釋、地產商、新界村屋僭建、豪門離婚、洗黑錢、非禮及濫藥等。
鄭久慧認為,這些終審案件的判決絕對會影響香港司法的方向以及社會的資源分配,由此問到,海外法官參與審理,對國家安全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同時亦應思考,外籍法官是否應該繼續審理涉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的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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