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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優秀的暴徒

2020.06.04 21:30 博客 屈穎妍

愈來愈覺得法庭新聞不適合兒童觀看,因為它除了包含謊言,還會看得人智商滑落,當然,最重要是看完之後,你會開始不相信法治。

昨天,又有一宗挑戰人類智慧極限的案件審結,被告的狡辯實在讓人嘆為觀止。

那是一個19歲名校男學生,去年11月參與「和你塞」三罷活動,在灣仔地鐵站內與乘客起爭執,情緒激動,不斷以粗言罵人。後來警察到場,在男生背包搜出一把軍刀,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日審結,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審訊過程中,被告有一句自辯對白很讓人驚訝。當法官問他為什麼帶刀參與不合作運動時,他說:「帶刀出街是為了讓它接觸一下空氣」。哇,這個19歲的名校學生不單把法官當做智障,還把世人都視作失常。

是的,法庭新聞看得多,真的會以為自己失常。你以為狡辯的人砌詞,卻原來法官的判語更叫人驚嚇。

上星期一宗15歲少年掟汽油彈案,裁判官水佳麗不僅輕判被告18個月感化,更以溢美之詞讚揚對方,譬如說被告是「一名有上進心,追求公義的學生」,「認同被告愛惜香港,想為香港出一分力」、又形容他是「優秀嘅細路」……擲汽油彈都優秀?我們社會的道德標準到底哪裡去了?

道德底線在沉淪,法治的尺也正消失。一個月前,涉及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等多宗嚴重炸彈案的女被告,竟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外出。放炸彈都可以保釋,那誰才應該被拘留?

今年二月,油麻地發生一宗縱火案,兩名被起訴的16歲中學生竟以「要交網上功課」為由,成功申請保釋外出。縱火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暴動至今棄保潛逃現象已屢見不鮮,但法官對罪犯仍然充滿信任和愛心,叮囑被告回家後一定要做好功課。

香港醫生有醫務委員會監察專業失德,香港警察有監警會監察一言一行,法官擁有至高權力,卻不受社會監察,做錯事判錯案沒後果可言,市民評彈一句,立即招來「藐視法庭」的指控。難道這就是我們多年追求的民主自由法治?如果這叫法治,請你告訴我,它到底跟人治有什麼分別?

原載:港人講地

https://www.speakout.hk/%E6%B8%AF%E4%BA%BA%E5%8D%9A%E8%A9%95/57775/-%E7%8D%A8%E5%AE%B6%E6%96%87%E7%AB%A0-%E5%84%AA%E7%A7%80%E7%9A%84%E6%9A%B4%E5%BE%92#selected

原圖:文匯報

https://lh3.googleusercontent.com/proxy/Pwtrm62Gn1po_37-w5bXHbsNyI7rFpoC04fc1_zf9-qS6JydJdIAIaE8ZlQNQnM82g3VjHfEWsU1kt3Qn9hbGmj5Yr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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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n China
同意屈姐所言,法官個鎚仔有生殺之權,重或輕的判決絕對因法官對事件的觀感而異,同一個行動可以是「革命」也可以是「造反」,看法官怎樣側重。 設立一個監督法庭的機構在現今香港有絕對必要!
20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