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去年參與831非法集會,以及2017年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日前被香港警方上門拘捕。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黎智英的兩宗控罪均證據確鑿,關於2017恐嚇記者的控罪,黎智英當日在場,可見他對記者有行動和手勢,詳細講話內容則需要警方調查,但表面證供已經成立;而非法集結控罪,831當日警方並沒有批出不反對通知書,黎智英依然遊行集結,且走在隊伍前列,還有作出拉旗、拉橫幅等行為,此控罪的表面證供都成立,律政司作出起訴是可以和合理的。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犯法者理應受制裁,支持有關部門嚴正執法!
原圖:文滙報、星島日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2/28/IN2002280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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