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一般來說,裁判法院的最高刑期只有2年,但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2)(b),裁判法院處理暴動罪案件時,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
本報Blogger鄭久慧認為,既然有這項具阻嚇性的條文,案件總數佔司法機構最大比例的裁判法院,在「加快審理暴動案件」及「刑罰以儆效尤」方面,或許能擔當更積極的角色,為香港止暴制亂!👍👍👍
圖:HKG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