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無聲無色,暴徒消失了。不費一支防暴隊、一發催淚彈,整個馬料水山頭,人去樓空,只剩下一地頹垣。一場中大守橋戰,在不知何解的情況下,打完了。
中大是怎樣「光復」的?無人知曉,聽說是因為內訌。烏合之眾據守山頭「立國」,我早預言:「一天浪漫、兩天深情、三天吵架、四天爭權」,結果,第五天就亡國了。
有市民在中大「重光」後開車進去拍照,簡單形容,那裡已成廢墟、只剩一座垃圾山。
說好的優雅素質呢?不是說你們二百萬人遊行完地上一塊垃圾也沒有嗎?
毀了校園、毀了幹道、毀了全港市民六天的生活;傷了警察、傷了學校、傷了百姓、傷了香港……如此罪大惡極,卻可以拍拍屁股,丟下殘局,話走就走。
沒有人被捕,沒人要負責,學生會割了蓆,校長說暴徒是外來人,打完一場war game,結果也如war game,按個鍵,有清潔工幫大家善後,有納稅人掏錢復修,一切重頭再來,沒有人需要承擔法律後果。有點像七一暴徒砸爛立法會,你們打吧、砸吧,玩完好走。
市民問:咁算點?玩了六日,放走暴徒,留下一片狼藉,他們甚至公然推著用剩的汽油彈,移師理大隧道口,再掟過,這是什麼世界?還學人講法治?
當小市民丟一根煙頭都要罰五千,原來你丟一枚汽油彈,無論傷人還是損物,只要你逃得掉,只要你一走了之,就毋須負責,那麼,我們還要法律來幹嗎?
那夜中大校長段崇智說:「逾千名蒙面人士因應網上號召到了中大,相信當中大部分並非中大學生,之後校園發生了更多違法事件……我在此要求所有外來人士即時離開中大……我們呼籲少部分仍然留在校園的成員盡早離開。」
其實,正常人早就雞飛狗走,連內地生都躲到深圳去了,留守的,基本上是暴徒。但段校長這一說,讓犯了法的黑衣人黑學生有了堂皇藉口,逃離現場。果然,一夜之間,幾千暴徒全部逃逸。
許多人舒一口氣,終於完結了,路通了,一切回復正常,我不同意。
那是一個犯罪現場,那班是破壞學校破壞社會秩序的罪犯,舉個例:你打劫了銀行,爆破了金庫,劫持了人質,董事長可以回來說句:「算了吧,既往不咎,袋穩金條快些走」嗎?
作為校長,作為教者,段崇智應該勸學生對犯法行為負責,應該陪學生坐在橋頭等警察清場時自首,而不是通風報信式叫暴徒早點逃竄。一個大學生連承擔責任也做不到,遑稱知識分子了。
日前中大宣佈,各部門辦公室將關閉三天清理及修復,我想問,除了執法者,誰有權封鎖一個罪案現場?整個中大山頭,有汽油彈製造工場,有化學品偷竊現場,有罪犯窩藏地,有武器運送鏈……你一句關閉三天,就想把這些犯罪證據毀屍滅跡?如此看來,中大管理層已成暴徒共犯了。
香港人是善良的,也是善忘的,吐露港公路重見天日後,大家又繼續營營役役上班去,又繼續丟一根煙頭會被罰五千元的日子,但請別忘記,這公路上曾經被丟過四百顆汽油彈,而兇手,仍然在逃。
原圖:無線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