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來嘅暴力示威中,被捕者不乏未成年人士,政務司司長張建宗11日透露,自6月來嘅騷亂中,未成年被捕者共750名,當中104人更不足16歲。《南華早報》昨刊登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嘅文章,江樂士認為,年輕不是違法藉口,必須讓香港暴力示威者受懲罰!
江樂士於文中呼籲,法院對包括未成年人士在內嘅暴力示威者做出更嚴厲嘅量刑,以實現懲罰與震懾目的。江樂士又指出,量刑兼顧懲罰與威懾是普通法系世界嘅通例,所以年輕唔係違法藉口,更指暴力示威者近數月來嘅行動早已突破普通犯罪,而係向全社會開戰,故必須讓其感受到法律嘅全部威嚴。
暴力不可縱容,犯法應受刑罰,你認為江樂士言之有理嗎?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612/301899.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718/321113.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