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有日,賊佬打劫了銀行,在門口被正義市民逮個正着,賊佬說:「我劫富濟貧,唔得咩?」正義市民說:「這是法治社會,你別走,我報警!」圍觀者有人說:「而家咩事啫?你又唔係警察,阿賊佬你唔好睬佢,快啲走……」然後再有人起哄:「劫咗幾多錢唧?懶巴閉,我幫佢畀,賊佬你快啲走。」
大家覺得,以上情節,可能嗎?合理嗎?
這幾天,香港的港鐵就出現了幾幕類似的畫面,一些年輕人既要坐港鐵,卻又要跳閘不付錢不買票,給見義勇為的市民碰見,舉機拍他們,問他們為什麼跳閘逃票時,竟然有不少路人走出來護短。從視頻所見,有人甚至說:「罰錢咪罰錢,幾百蚊我幫佢畀!」
殺君馬者道旁兒,如果不是這些人在旁邊吶喊助威,那些逃票的年輕人,怎會在被當場抓獲時,還那麼聲大夾惡。
病了,這個社會真的病入膏肓。乘車要買票這種三歲小孩都懂的道理,十三歲、廿三歲、三十歲的有識之士竟然不懂,還用一大堆歪理去掩飾罪行:「港鐵咁衰我做咩要買票?」「港鐵殺人我做咩仲要畀錢佢?」……
既然你認為「港鐵咁衰」、「港鐵殺人」,那你為什麼要搭?杯葛它嘛,又要拿着數、又要不付錢,這種行為跟流氓賊佬黑社會有什麼分別?
香港法例的寬鬆,真是讓人嘆為觀止,如果不是那班跳閘者,我們都不知道原來逃票是不違法,只違反了港鐵通例,被捉到只是罰款了事。於是,我們看到很多「義士」和「義士支持者」大大聲說:「你拉我什麼?我又沒犯法。」
既然不是警察的責任,那港鐵就要行動了,誰跳閘、誰逃票,就要抓住他/她即場罰款。
早就說過,今日社會亂象,是所有有權的人不作為、所有有例可依的機構不按例執法,才會壯大黑衣人的膽、養成目無王法的心。
單是港鐵附例,如果真能動用起來,根本就不需要找警察。附例明言:沒有繳付車費罰5000,攀爬旋轉柵閘罰3000,講粗口罰5000,大聲喧嘩罰2000,把鞋踩在座位上罰2000,神志不清搭港鐵罰5000,損毀鐵路設施及裝置罰5000及監禁六個月……
這幾個月來黑衣人在港鐵做的事,全部觸犯附例,全部有罰可施。然而,港鐵怕事縱容,於是,一個又一個逃票,一批又一批人跳閘,一幫又一幫人打砸,當犯罪已成風氣,要遏止已經太遲。
也許會有這麼一天,連我們這些良民都要按捺不住,跨過欄跳過閘,反正沒成本、沒代價,誰大誰惡誰正確,買票你就笨了。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914/348741.html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9/12/HS1909120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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