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因為法庭文件上就黃之鋒離境日期有誤,因6.21圍警總而被捕嘅黃之鋒昨日(8日)在離境時,以涉嫌「違反保釋條件」為由再被拘捕,現時黃之鋒獲准保釋將離港往德國。
黃之鋒今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辯雙方都承認法庭文件有錯,所以先會發生呢件事喎!
錢禮裁判官澄清表示,確認寫有保釋條件嘅文件上批准黃之鋒離港嘅日子同早前申請不相乎,現時准黃之鋒本月8日至23日離港並往德國及美國,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法庭文件有錯,但咁都錯得?你有咩想講?
原圖:黃之鋒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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