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暴力,但我更討厭雙重標準的暴力。
反對派議員在元朗襲擊事件後開記者招待會,毛孟靜說:「不能把元朗襲擊事件與反送中示威者相提並論,我們的年輕人只是傷物(傷物件),沒有傷人,也沒有特別的衝擊,這樣比較不公道。」
哇,哇,哇,我對政棍睜著眼睛說謊的能力,真是拜服得五體投地。
年輕人只是「傷物」?原來,沙田那位警察被咬斷的手指是「物」,原來,血流披面的執法者都是「物」。
遠的不說,就說近的,同一個晚上,反逃犯條例的遊行隊伍衝去西環中聯辦搞破壞,沿途設了路障,堵塞交通。有位年輕人開着客貨車駛至干諾道中,遇上暴徒的路障,氣上心頭,於是下車動手搬走堵路物,更氣言「阻住晒……」
結果,這司機立即被幾十人圍毆,打到滿身傷痕、衣衫襤褸,更慘的,是他的客貨車也被暴民瘋狂砸毀,擋風玻璃及所有車窗盡破,倒鏡也被打爛,車門損毀,車身被噴上五顏六色漆油。
這個司機,只是個開GoGoVan想搵兩餐晏仔的小市民,卻因為說了句「阻住晒」的真話就被圍毆,最後連生財工具都沒有了。因為他不是議員、不是名人,在每天海量的信息中,他的事無人關注,他的新聞只佔報章報道的一百幾十字。
想請問毛議員,如果你說元朗的毆鬥不能與中環的示威者相提並論,那麼,我們該如何演繹你口中可愛年輕人對這位客貨車司機的「傷物又傷人」?
林卓廷用大紗布貼著手臂兩條藤條印譴責暴力,反對派議員一字排開聲討元朗暴力,卻沒有人為無辜路過就失去所有的客貨車司機所受的暴力鳴過一句寃。他受的暴力,不但是身上的,還是心靈的,看司機從地上爬起來看到搵食工具被毀的一臉彷徨,我覺得,社會上這種雙重標準的暴力,才最得人驚的恐怖主義。
原載:頭條日報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90723/782147/專欄-人生馬拉松-傷物-傷人-傷心
原圖:文匯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715/319394.html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08/09/HK140809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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