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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正常人的問號

2019.07.16 08:30 博客 屈穎妍

有幾個問號,我敢說,是好大部份正常香港人近日的疑問,我們幾乎每天問、重複問、你問我、我問你、問知情人士、問智慧高人……始終找不到答案,不如就在這裏寫出來,希望有心人、知道答案的人看見,然後回覆大家。

問題一:有些團體有些人,三日唔埋兩日就申請遊行示威的「不反對通知書」,每次活動宣佈結束後,總有人不離去,然後開始圍這圍那、叫囂破壞、最後一定是暴力收場,留下一街爛攤子,犯下一大堆罪行,拍拍屁股走了,沒人追究,由社會埋單。

問題是,今天打砸破壞完,他明天來申請你又批,香港是有集會自由,但執法機構也該有審核自由吧?也該有黑名單吧?一個每次借你地方開生日會的人,次次完了都把你的房間剝皮拆骨然後一走了之,你下次還把地方借給他,就叫抵死,就是唔抵可憐。

一張永遠批出的「遊行集會不反對通知書」,老老實實,到底甚麼狀況下才會反對?如果這情況根本不會出現,不如以後索性改名做「永不反對通知書」算了。

問題二:近日多次騷亂中,無論電視新聞還是報館、網台,都拍得反對派多名立法會議員身處暴動現場。我們清楚看到譚文豪區諾軒林卓廷尹兆堅楊岳橋鄺俊宇胡志偉陳志全等等在阻撓警察執行職務,譚文豪區諾軒更多次擋在暴徒前面掩護,阻止警方防暴隊推進。

林卓廷更被拍到與暴民一起,恐嚇及禁錮過路人。還有張超雄冷眼旁觀一班暴民毆打拍攝暴徒照片者,而暴民搶得對方手機後,竟是交給站在旁邊的張超雄檢視手機內容,儼然一個幕後黑大佬。

想請問,既然蒙面暴徒難辨識,大海茫茫不知往哪找,這班立法會議員有名有姓,警方為甚麼不對他們公開犯下的罪行進行拘捕?難道這年代還有「刑不上議員」這回事?法律面前,為甚麼議員都可以獨善其身?一哥請告訴我,你們是基於香港哪一條法律,讓這些犯法議員公然逍遙法外?

原載:頭條日報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90716/780304/專欄-人生馬拉松-正常人的問號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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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列方式:
Philip Li
如果能引入打籐法,我絕对讃成!治乱世用重刑!
20190720
張揚
有圖為證,先拉班犯賤議員 告佢地教唆罪。
20190717
Dylan Lee
幾十萬暴徒癈青, 你拉得幾多? 拉左又只會被保釋和被判社會服務令, 之後又再重新打警暴動過, 除了不断浪費警力和社會資源,市民能見到的只是以高薪俸祿養著一班假髪人重覆又重覆上演著這些低智可笑的政治制度馬騮戲, 社會絕無得益! 這班刁民癈青是 "鐵不打不成鋼", 為了節省資源和對暴徒更有阻嚇力, 馬上引入星架坡"打籐法", 政府預先作出嚴重警告, 不會阻止和平巡遊, 但一旦演變成暴乱, 警察不會再三番四次作警告, 不管是領頭羊的打警暴徒, 就是在旁跟隨吶喊助威的癈青, 或狡辯只是旁觀者, 即拉即打籘, 打完即放 (罪重者打籘夾判監), 令他们自行回家養傷, 一生留下烙印, 讓他们好好反醒, 不用將這些癈柴收監浪費納稅人血汗錢, 簡單利落有效! 在這嚴峻非常時期, 政府必須把握住得到大部分市民因厭惡暴民而支持的時机, 速速通過批准和實行, 得此打籘法之助, 以後暴徒數目將會銳減, 警方執法亦會較易, 但此時機稍縱即逝, 望政府和建制派議員能接納這建議!
20190717
Steve WU
Well said, Ms. 屈!
2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