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很喜歡聽王洛賓的歌,香港人也許不太認識這位中國著名作曲家,但一說到他編過的歌曲,大家必有印象,譬如這幾首一說你就會哼的:《在那遙遠的地方》、《青春舞曲》、《達坂城的姑娘》……
而這幾天,我腦海一直哼着的王洛賓作品,卻是這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掀起你的蓋頭來》:「掀起了你的蓋頭來,讓我來看看你臉……」
看得太多蒙面人,實在很有「掀起你蓋頭」的衝動。那些在街上流連叫囂的、圍堵政府設施的、刑事毀壞的、掟磚飛矛的,他們把臉都蒙得密密,有些還戴上頭盔、眼罩,基本上沒露出一塊肉,大熱天時,真替他們難受。
說得那麼高尚、偉大,為香港未來、替香港加油,好人好事來的,你們到底有什麼見不得光?「蒙面」後面通常只會跟個「賊」字,你幾時見過正義之師是蒙着臉的?
最難看是那天,一班蒙面人跑上19國駐港領事館遞信,又不是做犯法事,連遞封信都要戴個大口罩,我實在不明白他們到底在信奉什麼?追求什麼?
這些人天天要拍警察的編號、照着執法者的臉拍大特寫、動輒又要查警員委任證。如果我是警察,我會先把他們的口罩扯下來,連你的臉我都沒看到,你憑什麼查我身份?包到痳瘋病人一樣,我怎知你是不是通緝犯?
老鼠曱甴霉菌冤鬼最怕什麼?對,是陽光,一見光,即使不死,也會四處逃竄。蒙面人亦一樣,只要把他們的口罩眼罩拿掉,再拍一個大特寫,包保他們雞飛狗走,抱頭鼠竄。
口罩人見識也太少了,他們以為這世上只有人面識別系統,以為包到密不透風就沒人知道你是誰。告訴你們,其實內地早已發明了一套走路識別系統,原來每個人的走路姿勢都不一樣,無論你蒙成什麼模樣,單憑你的走路動態,就可以偵測到你是誰。蒙吧,難道你一天到晚不吃不喝不走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啊!
無論什麼系統,都是治標不治本的。要解決滿城蒙面人的根本方法,是訂立「禁蒙面法」。國際標準是:法國除特地情況,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蒙面;加拿大、德國、俄羅斯、奧地利、丹麥、西班牙,都禁止示威人士在集會遊行中蒙面;美國、瑞典已有個別州份有禁蒙面法……
建制派議員們,是時候發揮你們的議會力量,盡快把法例訂上。在這漏洞未補上期間,我呼籲大家,見到這類蒙面賊,先拉下他們的口罩,給他們照個全相,他們愈怕,就愈要他們見光死。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628/311048.html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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