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HKG報首發】如果大家仍記得,反對派有個人物曾被賦予「民主女神」稱號,她就是每次選舉都有「吸票機」之稱的票后余若薇。
第一次親眼認識她是跟她做專訪,已有心理準備她絕非美女,但見真人,感覺卻要用「震撼」來形容。一個五官醜、拼起來更醜的女人,不知怎的,聽她說話,娓娓道來,卻散發著一種既高貴又可親的美態,怪不得她能夠成為票后。
這位曾經的公民黨黨魁,以溫和、理性、專業形象深得民心,在港島區直選一拿就是七萬多票,當年仍是妹仔釘的陳淑莊和何秀蘭,都是扯著余若薇衫尾上位的。那時候,我覺得,她跟湯家驊是最講道理的反對派。
說的,都是過去式了,那是香港人曾經擁有的一頁集體回憶。
佔中過後,好多人都露出真面目,好多美麗故事都成了歷史上的曾經,余若薇便是其中之一。
一個人外表不美不要緊,但心地醜陋、思想惡毒就不可饒恕。早前寫過一篇文章,說住在半山嘆世界的上流人余若薇最喜歡賣一種思想,就是「生於亂世,有種責任」。她的這個墨寶被印成T恤,好多年輕人都穿著它,覺得穿上就是背負了時代責任,於是在大學上課時穿、吃自助餐時穿、去日本旅行時也穿。那種偷換概念去騙年輕人,很無良。
沒想到,更無良的騙案發生了。
這天,《大公報》及《文匯報》引述權威人士解讀中共政治局常委韓正對有關香港逃犯條例修訂的講話,整理出以下四種狀況:
一,內地居民在內地犯罪後潛逃香港——>會移交內地
二,香港居民在內地犯後逃回香港——>會移交內地
三,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不會移交內地
四,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國外針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身在香港——>不會移交內地
說得清晰不過了,最後兩項就是反對派擔憂那些政治犯罪,京官已講到明不會引渡回內地。
然而,身為大律師的余若薇,卻在她的臉書引用《大公報》、《文匯報》資料,我不厭其煩重複照錄如下:
都話逃犯條例犀利過23條,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移交內地審!「權威人士」整理四種送中情況:
一,內地居民在內地犯罪後潛逃香港
二,香港居民在內地犯後逃回香港
三,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四,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國外針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身在香港
(資料來源:《大公報》及《文匯報》)
大家看出有什麼分別嗎?對,原文是說前兩項會引渡,後兩項不會;但在余若薇做了手腳之後,四個狀況都會被引渡了。
余若薇以法律專業身份去解讀法律,黃絲帶又絕不會看文匯大公去求證,於是余大狀的一錘虛假,就給逃犯條例定了音。一個法律專業,原來是移花接木的專業。
難道你們的道理已說到途窮了嗎?竟然要靠歪曲事實來騙香港人?之前騙孩子這是亂世,已毀滅了是非觀;余大狀這回你用隱藏真相來騙人,已屬於罪行級數了。
原圖:HKG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